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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简称"商业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简称"商业商会"),成立于1988年,是由中国商业界有代表性的企业、团体、人士组成的对外经济贸易组织,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设在行业中的贸促机构。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的通知》(贸促务[2010]5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系独立法人。
商业国际合作交流培训中心,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98号)批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中央事业单位。
??商业贸促会、商业商会与商业国际合作交流培训中心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展览部、教育培训部和对外经贸联络合作部。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于1982年经中央书记处批准正式成立。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为国家一级学会。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回归学术再出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开展理论创新,组织会员并团结从事商业经济研究和关心商业经济理论建设的各方面人士,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主义现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理论,大力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根据2023年3月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再次纳入学科竞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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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守则

字体:   发表时间:[ 2010-03-01 ]

纪律和守则
(1)大赛评委会纪律守则
 1、 维护赛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着对大赛负责,对参赛选手负责,对公众负责的精神,履行大赛赋予的神圣使命,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 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不打关系分,评委间不互相举荐和照顾选手,坚持公正原则。  3、 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回避参赛选手的私下走动,把对选手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在对选手的正确评价和鼓励上。  4、在比赛活动结束后,评委和工作人员均不得修改选手的成绩。  5、违反守则规定并经查证属实,组委会将立即解除行为人评委资格,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2)选手考试守则
1、选手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进入规定的赛场
2、选手入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资料、报刊和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
3、选手考试电脑默认为考试系统,凭选手准考证号和姓名进入考试系统。如果出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监考老师或组委会。
4、考试过程中出现不可避免硬件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场老师,申请延长时间和解决问题。
5、选手在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偷看、抄袭他人;对于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6、选手答题完毕点击提交后将即刻进入判分阶段,试卷将不可再修改。 
7、选手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选手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2011年(第五届)山东省电子商务专业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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