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会文件
关于举办2010年山东省电子商务专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商贸发[2009]540号),推广普及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技术的应用,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整体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水平,促进流通业的现代化发展,经山东省商会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山东省电子商务专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2010年山东省电子商务专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商会
承办单位:济南诚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竞赛组织: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有关竞赛机构共同组织成立2010年山东省电子商务专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 负责竞赛的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济南诚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院校经申请可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赛区组委会人员名单、本赛区的竞赛实施方案及有关机构,须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凡有意申请设立赛区的商科院校可登陆大赛网站,查询申请条件,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大赛组委会。
四、参赛对象:学习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等专业)的学生、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及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各界人士。
五、竞赛形式:本次大赛设知识赛和技能赛。其中知识赛为个人赛形式,分初赛和复赛,均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进行,主要考核电子商务管理和网络营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赛为团体赛形式,由知识赛复赛合格的选手自行组成团队(每个团队由3—5 名选手组成),分选拔赛和总决赛(即为本次大赛的全省总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赛区组委会和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采取电子商务商业策划方案展示与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六、赛前培训:为了提高参赛选手的竞赛水平,赛区组委会组织相应的赛前培训,选手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七、竞赛时间:2010年3月—7月。
八、竞赛标准:本次大赛活动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认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
九、奖励办法:
(一)对知识赛初赛、复赛合格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技能赛总决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和优胜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技能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参赛队可保留参赛资格直接入围2010年10月中国商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共同主办的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移动商务专业竞赛总决赛。
(四)本次大赛活动还将根据各参赛学校组织和竞赛情况设立团体<一二三>等奖、最佳院校组织奖、最佳辅导教师奖、电子商务专业优秀教学团队奖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名师奖等奖项。
十、资质认定:
(一)持知识赛初赛荣誉证书并同时符合中国商业联合会助理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条件的参赛人员,可向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助理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合格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证书》。
(二)持知识赛复赛荣誉证书并同时符合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条件的参赛人员,可向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合格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证书》。
(三)技能赛总决赛一等奖参赛队的参赛选手持技能赛荣誉证书并同时符合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条件的,可向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高级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合格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证书》。
(四)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资质证书》可以免试直接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用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一)2010山东电子商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9号海右商厦A316
联系人:靳成功
电 话:0531—86591892 13127134237
(二)山东省商会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师东路4号
联系人:苏晓东
电 话:0531—83175522